内训师制度三方比对 · 汇报看板

集团《企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》(上位制度)↔ 中心《内部培训师管理细则》(母制度)↔ 华中中心《内训师分级管理实施方案》(落地配套)
报送:中心分管领导拟稿部门:综合运营部比对事项 64 项日期:2026-10-26

一、比对结果总览

上位制度本月新近印发,第五十五条已废止中心《管理细则》所依据的两份旧制度;中心两份制度需同步修订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(党委组织部)备案。

二、事项分类分布

三、修订事项归属分布

四、三方关键标准对比

4.1 等级申报门槛

等级集团新办法(基准)《管理细则》(2023)《实施方案》(华中)
初级中级及以上职称 / 技师及以上 + 8 年助理级及以上 + 2 年年度积分 ≥100 分,无职称年限要求
中级副高及以上 / 高级技师 + 12 年中级及以上 + 5 年年度积分 ≥200 分(保级 ≥120),无职称年限要求
高级副高及以上 / 高级技师 + 15 年副高级及以上 + 8 年年度积分 ≥350 分,无职称年限要求
门槛依次递减:集团最高 →《管理细则》居中 →《实施方案》最松(纯积分制)。风险点:无职称的青年员工积分达标即可评高级,与集团"副高 + 15 年"差距最大,备案环节易被质疑。

4.2 年度最低授课量与计量口径

4.3 课酬标准

口径集团新办法《管理细则》《实施方案》
课酬500 / 800 / 1200 元/学时;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 1500 元/学时200 / 300 / 400 元/课时(每课时 50 分钟)未规定标准(职责中含课酬核算发放)
计量单位45 分钟 = 1 标准学时50 分钟 = 1 课时50 分钟 = 1 课时
半天上限日间半天 ≤4 学时、晚间 ≤2 学时半天 ≤4 课时,未设晚间上限未规定
课酬金额无需上调:200/300/400 元低于集团 500/800/1200 元上限,符合"原则不得超过",仅需将单位由"元/课时"改为"元/学时"。

五、比对明细(可筛选 · 共 0 项)

类别: 优先对齐 应予补充 两份衔接 完善性 建议保留
归属: 补入《管理细则》 《实施方案》细化 两份同步 教育培训细则承载 不涉及
主题:
序事项集团新办法 中心两份制度现状建议处理方式处理类别归属

六、提请领导审定的事项(8 项 · 可现场勾选记录)

点击方案即可选定(再次点击取消)。汇报结束后可一键复制批示汇总,直接粘贴进修订说明。

七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
  1. 根据领导审定意见形成两份制度的修订送审稿(拟于批示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),同步处理两份之间的衔接条款。
  2. 履行中心内部审议程序:《管理细则》经工作小组复核、领导小组审核;《实施方案》经综合运营部复核、中心领导班子审批。
  3.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(党委组织部)备案,并衔接集团内训师申报评聘新流程(线上填报、上传课件及证明材料、颁发电子证书)。
  4. 配套改造:两份制度表单整合去重后线上化,对接中交网院;建立授课台账,每年 12 月报送。
  5. 存量人员过渡:按领导确定方案完成已聘内训师等级套改与重新认定,明确积分制人员的套改对应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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